2012-2-17 来源:东如信会展网 字号:【大 中 小】
台新“内阁”上任之后,提出“两岸特色金融”规划,希望以两岸为焦点,为台湾金融业开创新商机。“金管会”与“金控”密集座谈后,公布首波开放的三大目标,包括开放OBU投资大陆发行的有价证券、放宽融资担保,及辅导建立两岸网络金流平台。
在两次“金控高峰会”后,新“内阁”的“两岸特色金融”,不但看不出有什么特色,还明显欠缺与央行的协调。新“内阁”既然自许财经专业,“在野党”又公开承认两岸经济是“大选”败选主因,那么执政团队在两岸金融上,应该更有政策性的建树才对。
但是“两岸特色金融”的首波三大目标,不过是事务性小事,如果这就是新“内阁”两岸金融上“特色”,未免令人失望!
自2009年第三次陈江会签署《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》后,两岸最重要的金融议题当然是货币清算机制。新“内阁”避谈对货币清算的主张,当然让人觉得没有特色。
而其中真正的关键,不是“行政院长”陈冲不懂货币清算的重要性,而是因为“内阁”与台“央行”在两岸金融政策上,始终各吹各的调,没有协调整合机制。不解决这个问题,新“内阁”的两岸金融政策当然没有特色!
依照台湾地区的金融法制架构,不论银行、证券或是保险等各金融行业,只要涉及外汇业务,主管机关就是台“央行”。所以两岸间的金融业务,重要环节是由“央行”主管,不论是“行政院”或是“金管会”,都没有主导权。因为这个缘故,货币清算需要由“央行”推动,而银行OBU业务的开放,甚至陆银如何来台湾参股,也都无法由“行政院”单独决定。
2009年让台湾投资人损失惨重的连动债,原先唯一的法源依据就是“央行”订定的《特定金钱信托业务投资海外有价证券之种类及范围》。当连动债风暴发威时,“央行”废止该项规定后就没再表示意见,后续处理银行过失与投资人损失的,却是与核准连动债销售无直接关系的“金管会”。
“行政院”既然已经喊出“两岸特色金融”的主张,如果要避免沦为口号,必须先统一两岸金融事权,政策才能有效贯彻。
倘若仍然依循现有的法制及行政架构,“行政院”与“央行”,谁也管不了谁,那么当年连动债的问题,难保不会重演。所以,如果“两岸特色金融”是玩真的,“行政院”必须要能全程主导,但是“央行”愿意放手吗?
台“央行”在台湾金融体制内主管外汇业务,是因为早年外汇准备攸关货币政策,现在台湾有必要仿效先进地域,让“内阁”全权主导国际及两岸业务和政策。如果马英九在新的任期内,可以完成这样重大的金融改造,那么陈冲所一手主导的“两岸特色金融”,才会真正发挥应有的特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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