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5-18 来源:东如信会展网 字号:【大 中 小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、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,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、入境的“私事”是指:定居、探亲、访友、继承财产、留学、就业、旅游和其他 非公务活动。 因此, 凡中国公民因上述“私事”需要申办护照时, 一般均发给因私普通护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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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6-1-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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